自2016年5月4日市编办召开专题会议以来,我县迅速采取多项措施,严格按照《市编办关于开展机关、编办直接管理机构编制的群团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赋码工作的通知》要求,全面完成机关赋码工作。
赋予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新版法人证书与以往证书相比,呈现以下特点:一是具有全面性,新版法人证书不仅含盖了党政群机关的基本信息,而且还具备了原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的功能,因而具有全面性;二是具有防伪性。新版证书利用二维码防伪,扫描二维码能显示证书刊载内容、链接该登记管理机关门户网站查询指引,查询人可以将二维码扫描内容与纸质证书刊载内容、网站查询内容进行真伪比对;三是具有稳定性。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作为法人唯一的“身份证号”,不随单位主体的信息及状态的变化而变化,单位注销后,该代码将被留存,保留回溯查询功能;四是具有兼容性。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改变了原来多部门赋码、信息数据相互割裂封闭的问题,变“多头管理”为“统一管理”,提高了行政效能,降低社会成本。